鹿邑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鹿邑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邑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鹿发改[2016]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教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鹿采购[2016]0112
2.2项目名称: 鹿邑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3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2.4建设地点:鹿邑县西迎宾大道西侧,博德西路西延伸段北侧,隐山路南侧。
2.5计划工期: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6 招标规模:项目占地260亩,新建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健身中心、室外篮球、排球场等场所,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硬化、绿化及其他辅助工程并购置体育器材、安防监控设备等其他辅助设施。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过程监理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对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4.1、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监理单位拟参与执行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3、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报名时间: 2016 年1月29日至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绿地之窗云峰A座2608室。
5.4、招标文件费1000元整,售后不退。
5.5、报名条件及报名注意事项:
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本人劳动合同与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装订成册。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教体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18236334399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田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91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