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养护深水航道浮泥观测(16-1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 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长江口航道养护深水航道浮泥观测(16-17)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江口航道养护深水航道浮泥观测(16-17)(下称“本项目”)
2.2 工程地点:长江口水域
2.3 工期要求:2016年3月1日(暂定)至本项目下一次招标完成、签订合同确定的新合同期的前一日为止(最迟至2017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测量技术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5 招标内容:
在台风及寒潮大风天后以及根据现场疏浚及航道水深检测需求,及时获取长江口深水航道内浮泥的时空分布特征(包括航道高低频水深、浮泥的厚度、密度的时间变化和空间分布),为航道维护疏浚船的施工调度提供现场浮泥观测资料并提出施工建议。同时,积累长江口深水航道现场浮泥观测资料,为长期浮泥的时空运移规律分析积累资料。
深水航道现场浮泥观测作业主要内容如下:
(1)正常风浪条件下,在7月-10月,每月选取一次小潮期间,开展沿航中纵向走航观测一次,掌握常态情况下航道高低频水深以及航道浮泥发布和发育情况;
(2)在海况和气象条件满足测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台风或寒潮过后即行开展浮泥观测,每日沿航中纵向走航观测一次,获取航道高低频水深、航道浮泥厚度和密度分布情况,直至航道内浮泥厚度小于0.5m(如现场疏浚施工安排需要则继续开展测量);
(3)在海况和气象条件满足测量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测量单位或疏浚船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航道水深明显过浅失真或大范围缺失情况下,即行开展浮泥观测,获取航道高低频水深、航道浮泥厚度和密度分布情况,每日沿航中纵向走航观测一次,直至航道内浮泥厚度小于0.5m(如现场疏浚施工安排需要则继续开展测流);
(4)在上述观测中,对浮泥厚度较大的区段,每测次安排1-2个断面开展横向走航浮泥观测;
(5)每次浮泥纵向观测时,根据浮泥沿程分布在W3上段及下段各选取一个浮泥厚度较大的区段,在航道南侧和北侧采集浮泥样品,每个浮泥发生过程至少采集4个浮泥样品,开展颗分及密度等室内试验分析;
(6)观测位置、标准等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分析研究主要内容。根据本合同期内浮泥观测成果,分析本年度长江口浮泥的时空分布和运移特征;收集长江口深水航道历年浮泥观测资料,在《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浮泥运移规律与适航水深应用研究》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析长江口浮泥的时空分布和运移总体特征,完善长江口深水航道浮泥适航水深利用方案等。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2016年度浮泥观测暂按7~10月小潮期观测400km(100km/次,4次);每年对长江口航道水深有一定影响的台风平均约2个、寒潮平均约1个,每次台风或寒潮后对航道浮泥进行观测,平均每次风后观测时间约3~4天,每次观测约300km,据此计算每年台风寒潮后的观测约900km;综上,全年总计浮泥观测工作量约为1300km。
上述工作量为暂估量,实际工作量应根据台风或寒潮的影响调整,投标人需综合考虑2016年度可能发生的台风、寒潮的次数,确定投标报价。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签订后,2016年度工作内容对应的合同费用不做调整。
本项目预算:150万元(2016年全年工作量)
2.6测量成果要求:
(1)每日现场测量作业结束后,次日提交测量成果;
(2)提交成果主要包括:每航道单元的浮泥厚度、浮泥层平均密度、浮泥方量、高频水深、低频水深等;
(3)提出疏浚船重点施工区段建议。
(4)在2016年10月,提交《2016年度长江口深水航道浮泥观测及分析中间成果报告》2017年2月份,提交《2016年度长江口深水航道浮泥观测及分析总报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在长江口水域开展浮泥观测和研究能力的勘察设计或研究单位,具备类似本项目的观测和分析业绩。
(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海区测量的测量船舶,且应在长江口地区有测量船舶靠泊基地以满足日常补给需求(具有效租赁合同视为满足要求)。
(4)财务要求:近三年未连续三年亏损,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有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29日至2015 年2月 4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 月 1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招标人处(详细地址附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张俊勇
电 话:021-53851838
传 真:021-53857666
电子邮件:chenghf@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 号: 210085152110001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21- 62666043-212
传 真:021- 62274938
电子邮件:562473248@qq.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账 号:31001610509056000639
2016 年 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