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维护(16-17)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 已由 交通运输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 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维护(16-17)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维护(16-17)(下称“本项目”)
2.2 项目概况
2005 年,依托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二期工程,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长江口水域建设了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下文简称“监测系统”)。该“监测系统”采用GPRS 和VHF 通讯技术,全天候、实时地遥测长江口水域各站点的水文、泥沙和波浪状况。
为保证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保障系统仪器设备的完好,保持监测资料的完整准确,提高资料的分析和利用水平,为长江口航道建设、维护管理和综合治理研究提供基础数据,需要对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常年维护管理。
2.3 招标范围
该维护项目分为A标和B标:
A标: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16-17)徐六泾站系统维护,主要包括4个浮标站、一个平台固定站和徐六泾中心站等维护内容;
B标: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16-17)横沙以下站系统维护,主要包括5个平台测站(横沙、北槽中、牛皮礁、南槽东和长江口潮位站(口外))、7个浮标测站(横沙、北槽中、牛皮礁、南槽东、南槽上、口外、W3)等维护内容;
系统维护内容主要包括系统的软件及硬件的维护运行管理、资料的整编和分析以及水上浮标浮体和平台站有关仪器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
合同工期:2016年3月1日(暂定)至本项目下一次招标完成、签订合同确定的新合同期的前一日为止(最迟至2017年12月31日)。
项目预算价:A标:164万;B标:338万元(2016年全年工作量)。
2.4 系统维护要求
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系统维护方案编制要求”编制系统维护方案,完成长江口航道养护长江口水文泥沙波浪自动监测系统维护(16-17)。
在合同期间,业主根据需要有权对系统维护任务等进行调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做出的调整,并保证按标准完成系统维护内容。
2.5 质量要求
除了失窃、海损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应保证系统设备和资料的完整,资料的完整率应达到95%以上。资料精度达到有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2.6 成果专利
本项研究取得的专利成果等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拥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项研究取得的资料及成果,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2.7 其它要求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联合体单位的资格条件可互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开展水文泥沙观测资料成果分析研究能力的勘察设计或研究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近3年内在类似长江口水域开展过类似自动监测浮标系统维护的项目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海区测量的测量船舶,且应在长江口地区有测量船舶靠泊基地以满足日常补给需求(具有有效租赁合同视为满足要求)。
(5)投标人企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财务状况未濒于破产或连续三年亏损;近三年企业未出现重大财务问题,有2012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表。
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两个标同时进行投标,一家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2 月 4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代理人处 (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招标人处 (详细地址附后)。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张俊勇
电 话:021-53851838
传 真:021-53857666
电子邮件:zhaodz@cjkhd.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外滩支行
账 号: 210085152110001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21- 62666043-212
传 真:021- 62274938
电子邮件:562473248@qq.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账 号:31001610509056000639
日期: 2016 年 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