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规费征稽票据电子化改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规费征稽票据电子化改革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0745-1640CCIEC003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事规费征稽票据电子化改革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1包,具体需求见第二篇技术规格书部分。
2、本次招标工程的实施内容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支持、试运行、检查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3、供货范围: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一 | 港建费核心系统升级 | 项 | 1 |
二 | 港建费代收系统升级 | 项 | 1 |
三 | 非税收入系统升级 | 项 | 1 |
四 | 海事规费征稽票据管理与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接口服务开发 | 项 | 1 |
五 | 系统实施推广 | 项 | 1 |
六 | 技术服务与培训 | 项 | 1 |
七 | 其他 | 项 | 1 |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项目地点:项目实施现场。
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所有合格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核算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证明投标人信誉情况良好的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应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新版)、税务登记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3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邮购需加邮购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开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02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法: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电话:010-65293491
联系人:李伟
招标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电话:010-56529728/56529798
联系人:张达、刘珊珊
传 真:010-56529727
邮 编:100022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银行帐号:0200080609006501176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