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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5: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5QY04ZC30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18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最高限价

配电工程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人民币41.8万元

备注:

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六.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六.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六.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10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或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六.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015年10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2、提供2015年10月份或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

六.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2)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3)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4)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按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六.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4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六.5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六.6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六.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六.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   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复印件(原件核查);

5)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原件核查);

6)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以上文件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3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3日10时00分。

十一、       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5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址:清远市人民一路市农业局直属单位大院内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5186

传真:0763-3371812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03A室(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方式:0763-3813002-8023

传真:0763-3813090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13 002-802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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