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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关于2016年城市河湖水华防治项目(第七标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4: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6年城市河湖水华防治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2016年城市河湖水华防治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现阶段城市河湖水体补给量严重不足,导致水体流动性极差,大部分河道水体基本属于死水;特别是城市中下游河道,无新水源置换,水体溶解氧极低。鉴于城市河湖水体的这一特点,在部分水域采用了大范围水面曝气推流措施,增加水体垂向交换及平面流动,提高水中溶解氧含量,具体措施包括运行曝气推流设备和曝气船等。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三、预算金额:769560.88

四、招标内容

1、曝气船运行维护

在长河湾至玉渊潭进口闸、玉渊潭电站至二热闸、右安门橡胶坝至太平街橡胶坝、太平街橡胶坝至龙潭闸、东便门橡胶坝至大北窑、大北窑至东四环路桥六处水域,采用运行曝气船对水体进行曝气充氧,达到抑制水华的目的。

2、故宫筒子河推流器更新及运行维护

更新发包人指定的10台筒子河推流器,推流器产权属河湖处;运行54台筒子河推流器,4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每天运行8小时。

五、项目履行期限

201641日至20161031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可承担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业务并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

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的项目实施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具有实施投标本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人员、经验、技术和装备能力;

5、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6、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201621日至201625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接受投标人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名时,仅对潜在投标人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4、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 (RMB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225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11号楼)

联系人:严璐、杨娜

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传真:(010531058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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