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10KV新建工程项目(GXTC-1668002)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XTC-1668002(采购编号:JM-2016-01-7974)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第二医院10KV新建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市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10KV新建工程;
2.2 工程规模:10KV电缆线路、新建箱式变电站等;项目预算59.8788万元
2.3 建设地址:长春市第二医院;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6年2月25日开工至2016年3月26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依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规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201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层1002)购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6.被授权人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9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6969号人民大街和湖滨路交汇物贸大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第二医院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
联系人:张工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层1002
联系人:王建
电 话:0431-89864644
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0431-89865657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