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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丰台区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2016年度)(GXTC-1605009)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1: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的委托,对“丰台区区属供排水管线养护(2016年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丰台区财政拨款,预算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94万元。

2. 招标内容:北京市丰台区区属供排水管线及设施的养护,共计215.602公里(以实际养护公里数为准)。养护期限2016年度。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上述项目的管道日常维护、疏通;检查井掏挖;供排水管道局部维修,管线抢修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

3. 招标数量:一系列管线养护服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需求”。

4. 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市政管线建设或养护经验,并且近三年具有相关工作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2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二层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市丰台区供排水管理所

        址:北京市丰台区晓月西路6号

      人:王海竹   

    话:010-637782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100044

      人:樊昱、李山

    话:010-88354433-456445

        真:010-88356031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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