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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交河镇东辛阁地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泊头市交河镇东辛阁地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泊头市交河镇东辛阁地表水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ZJ-2015N665-C

采购人名称: 泊头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泊头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秦松青  0317-83160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贺  1553043805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水厂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泊头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运行等。

标段划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成功运行的供货业绩(至少有完成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供货运行业绩)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如是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被委托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如是被委托人报名)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含净水设备开发、制造等相关内容);

7)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壳体、配套的消毒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8)近三年(201311至今)已完成集成式一体化净水设备供货合同;

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审批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报名并洽购文件。以上报名所须资料(除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外)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注:

如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且以最先够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129 2016年2月4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候。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综合窗口(泊头市裕华西路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预计投标截止时间:2016224900(北京时间)

预计开标时间:2016224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泊头市裕华西路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

联系方式:袁贺  15530438054

传真:0311-8606392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5530438054

备注:项目监督单位电话:泊头市纪委:0317-8178218 泊头市财政局采购办:0317-8195299

本公告发布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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