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玄奘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玄奘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对参加原公开招标且经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两家单位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玄奘路交通安全设施
采购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505-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716号
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机动车信号灯,单色全屏400L-3,14套;行人信号灯(带语音提示),2单元静态,28套;钢灯杆,I3.5mm,16根;电缆RVV4*1.5,6902米等设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0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1月29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上海澳星照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449552.00元,地址为:上海沪南公路沈梅路258号。
七、谈判小组名单:董彪、陈知坤、王赟、薛如杰、裴书云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裴先生 0379-66827922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