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设备与一体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设备与一体机采购
招标编号:SXZX-RKZWSJXZSBYT-201601013
采购委托人名称: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委托人地址:日喀则市山东路
采购委托人联系方式:0892-86656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二环路琅赛青年公寓C区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田女士:13658991609
二、招投标内容:为2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彩超、DR等设备,为全市37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健康一体机等设备(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表);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分三个包
一包:为18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DR设备等;
二包:为2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台式彩超和生化分析仪等;
三包:为2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20(氧气瓶、心肺复苏仪、氧饱和度测量仪、观察床、超声雾化器、治疗车、注射处置台、移动紫外线灯、身长体重计、胎心监护仪等)种设备和37个乡镇卫生院采购健康一体机等;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 (经销商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生产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经销商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以上资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3)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书;
4)参加投标的如为经销商,需提供600万以上银行资金证明,应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和所代理产品厂家的生产销售和安装能力的相关证明(以营业执照为准);
5)近三年有同类销售业绩(以合同为准);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 月 29 日至2016年 2 月 4 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日喀则市上海中路23号(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喀则地区办事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近六个月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原件,以备查看。
招标文件每套(一个包)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6经销代理商提供600万以上银行资金证明;
4.7近三年同类销售业绩证明;
4.8非本地供应商提供在藏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双方签订售后服务协议书;
(每名供应商只能参加一个包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 月 24日上午09:30分,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