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地下车库立体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地下停车库立体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获得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地下车库立体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嘉园安置小区
2.3 招标范围:商都嘉园安置小区项目地下停车库立体机械停车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规划设计的完善、供货、运输、安装、控制、调试、报检、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一标段:穆庄C-02-04地块、穆庄C-03-02地块;
二标段:白佛C-10-01地块、白佛C-09-03地块。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立体机械停车设备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的,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从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本品牌立体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分别提供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合同及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产品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A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制造商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若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业绩要求:产品制造商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本品牌立体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原件)
3.3其他要求: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投标人还需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4参加报名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与其他参加报名的制造商、代理商以及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若为制造商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若为代理商投标,须同时提供代理商及制造商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投标单位可对本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9日至2016年0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至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报名。
4.2报名时请按“3.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一套并加盖企业公章: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②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分别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合同及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③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制造商的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合同及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的验收报告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④制造商的本品牌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
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⑥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力。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3
201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