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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江源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市县)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08: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白山市江源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6]-1-8BS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山市江源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业主为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白山市江源区;
2.3招标范围:行政区划面积约为1348平方千米,总人口24.9万人。经过人口、面积比重计算,并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地区经验,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预计词条总量约为2000条。
2.4服务期限:
自开工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2.5项目工作内容:
2.5.1. 对普查基础资料进行搜集、扫描、整理、编号及处理技术;
2.5.2 .外业调查、勘测: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外业调查;
2.5.3. 内业录入: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内业录入,建立完善江源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2.5.4 .地图测绘: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规定的普查内容在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符合普查标准的地名及相关信息进行图形标绘;
2.5.5 .成果:建立普查档案、制定、印制普查成果资料、编撰出版地名志;
2.5.6.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
2.5.7.江源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其他内容。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执行,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
   2.7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3.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等资质)。
3.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3.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3.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3.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
3.9必须具备但不仅限于以上条款。
(以上资质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6 年 1 月 29日至 2016 年 24,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6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经检查机关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225日上午900 时 ,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225日上午900     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保证金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山市江源区民政局
地址:白山市江源区德泰大街与御砚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民忠     电话:0439—372756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808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31-88520058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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