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高明水厂、高明富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高明水厂、高明富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第三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418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水厂、高明富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第三
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年
四、服务期限:3 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01 | 高明水厂、高明富湾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 |
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详细技术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即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
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2016年2月26日9时30分至2016年2月26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止。
十三、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988216
传真: / 邮编: /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939009
传真: 0757-83939018 邮编: 52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阮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3805703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