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
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M116-2012
招 标 人: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二○一六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采购)公告
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M116-2012 | ||||
项目名称 | 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
交货地点 |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 ||||
招标人 |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高速扫描仪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购规模 | 投资预算额34.7万元。 | ||||
招标范围 | 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发布时间 | 2016年01月28日。 | ||||
信 息 内 容 | |||||
开标时间:2016年02月18日15时00分。 | |||||
采购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货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报名:不实行报名制度 | |||||
投标担保:人民币叁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信用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账号: 1313082138000048635 交纳时间:2016年02月17日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时间。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01月28日起在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栏中“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从美 联系电话:0550-815700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宋恩超 联系电话:0550-803156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6年02月02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78163336@qq.com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6年02月0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明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ahmg.gov.cn)、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明光市政务信息公开网明光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http://www.czzwgk.gov.cn/Web/unit.aspx?unit=MJ119)、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上发布。 | |||||
2016年01月28日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说 明 和 要 求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2 | 招标文件编号 | M116-2012 |
3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4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7 |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 无。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疑问可向招标人联系。 |
8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2016年02月02日17时前。 |
9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2016年02月18日15时00分。 |
1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
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3 | 投标担保 | 投标担保:人民币叁万元整(其中,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信用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 缴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作未提交投标担保处理。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银行账号:1313082138000048635 交纳时间:2016年02月17日17时前交纳完毕,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时间。 |
14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款的10%(四舍五入取整);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招标人指定账户; 退回时间:投标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退还。 |
15 | 最高投标限价 | 347000.00元。 |
16 | 合同付款方式 | 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
17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8 | 供货期 | 20个日历天。 |
19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20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1 | 装订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别装订。 |
22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均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
23 | 投标文件(正、副本)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均应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注明2016年02月18日15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
24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5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26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 |
28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等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
29 | 招标代理费、交易费 |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50%交纳;请各投标人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
30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
1 总则
1.1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明光市检察院高速扫描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数量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1.6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7投标费用
1.7.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身的一切投标费用和风险。
1.8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8.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1.8.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1.8.4、投标人须提供高速扫描仪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1.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投标人应注意的其它事项
1.9.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封装在标函袋内。
1.9.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手持或密封放在文件袋中均为有效)。
1.9.3、投标人对《货物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备注、说明等必须完全响应,否则该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1.9.4、当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供货期、服务等有关承诺出现正、副本之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1.10踏勘现场
1.10.1、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 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2.2.1、招标(采购)公告
2.2.2、投标须知
2.2.3、评标办法
2.2.4、货物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2.2.5、合同
2.2.6、投标书格式
2.2.7、附件
根据相关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2.3.1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6年02月02日17时前将疑问发至78163336@qq.com邮箱,并注明联系方式,招标人将在2016年02月03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gzbcg.gov.cn)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单位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误解以及任何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2.3.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文字,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文。
3.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3.2.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高速扫描仪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3.2.2、技术标(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详细的货物清单、型号、技术参数等;
(2)技术方案:为本项目实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等;
(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2.3、商务文件(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函;
(3)产品报价表;
(4) 诚信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未响应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不合格处理。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3.3.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3.3、投标报价上货物的价格是安装后的验收价格。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材费、招投标费、利润、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所有设备的辅材、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以及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装卸、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3.3.4、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3.5、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347000.00元,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6、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3.7、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请投标人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及清单,造成缺漏项部分视作对业主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5投标文件的签署
3.5.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投标担保
3.6.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入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3.6.2、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02月17日17时前将投标担保交纳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因投标担保到账问题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3、未按上述3.6.1和3.6.2条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3.6.4、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7日内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公示期满(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6.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书,须分别密封,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标正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商务标正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注明2016年02月18日15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4.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3、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当面原封退回投标人。
4.1.4、如果因投标文件迟到或提交前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和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人;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4.3.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5 开标和评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接受开标时监督人员和审查人的资格审查和验证,验证后原件即退还。
5.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2开标
5.2.1、开标程序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开标会议开始,工作人员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2)介绍参加会议单位、人员及投标担保交纳情况;
(3)监管人员宣布开标会场纪律;
(4)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验证确认;
(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所有投标资料送交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10)评审结束由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
5.2.2、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5.2.5、在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密封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散失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3评标委员会
5.3.1、评标委员会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
5.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3.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是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2)在该项目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3.4、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5.3.5、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5.4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5评标
5.5.1、评标准备工作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5.5.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6对投标文件初审
5.6.1、初审内容为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5.6.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5.7投标的澄清
5.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5.8评标报告的签署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5.8.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5.8.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8.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8.4、被拒标书、无效标书情况说明;
5.8.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5.8.6、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5.8.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5.8.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5.8.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授标
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6.1.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6.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明光公共资源交易网等指定媒体上公示3日。
6.2中标人的确定
6.2.1、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此类推。
6.3中标通知书
6.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6.4中标价
6.4.1、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7 合同的授予
7.1合同授予标准
7.1.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2合同的签订
7.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2.2、招标人如不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招标人强迫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担保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7.2.5、在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作出特别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
7.3履约保证金
7.3.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款的10%(四舍五入取整),由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7.3.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
7.3.3、若中标人不履行采购技术要求或不按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选出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评标顺序:
先资格审查(含投标担保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可进入技术标的评审;只有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3、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按无效标处理并没收投标担保)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高速扫描仪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1)-(5)原件须在工作人员宣布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时一次性完整提供给工作人员,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不完整的,按不合格处理。
4、本项目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47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在有效投标报价限制范围内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形成评审结论。
5、初审内容为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合价或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或总价;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人总价报价主动让利的,以让利后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将按不合格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署、盖章和装订的;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负偏离的;
(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
(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7)投标人的报价突破最高投标限价的;
(8)投标文件有粘贴页或者撕页的;
(9)投标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0)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的投标;
(11)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一览表及品牌、技术参数》要求的,服务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2)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13)评标委员会认为是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
7、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以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决定。
(2)招标采购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重新评标。
(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中标,依此类推1-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4)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报价均出现异常,可以否定所有投标,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投标报价均含产品原价、运输、售后服务、招投标等费用在内的供应完全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章 货物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一、货物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 数量 | 推荐品牌 | 备注 |
1. | 高速扫描仪 | 功能:全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操作,顶置式扫描头,非接触式CCD镜头扫描; 可作为自助型设备使用,可以不连接电脑设备直接开机扫描存储至USB闪存盘,生产型功能和自助型功能一机两用; 扫描幅面:A2; 操作台:120°V型书稿台,同时支持180°平面书稿台; 光学分辨率:600dpi; 扫描方式:线性CCD扫描,从左至右扫描方便书脊变形修正; 扫描速度:24位彩色A2+幅面: 150dpi,1.2秒;300dpi,3.4秒;400dpi下4.6秒,600dpi下6.8秒; 色彩深度:36位彩色,12位灰度; 自动对焦:对焦范围120mm,镭射激光辅助全时自动聚焦,自动识别原件尺寸; 扫描输出:24位彩色,8位灰度,黑白和照片模式; 文件格式:JPEG,PNM, TIFF G4(CCITT),TIFF JPEG压缩,TIFF无压缩,PDF,PDF/A ,多页PDF,多页TIF; 接口:2个USB3.0接口,1G高速以太网接口; 自助扫描输出:扫描到USB,扫描到FTP服务器,扫描到打印机,扫描到SMB网络共享,扫描到SMTP; 生产扫描输出:扫描至计算机; 扫描路径:符合书本弧度从左至右扫描,不接受从上往下扫描,或者拍照式扫描; 触摸控制屏:7英寸中文彩色触摸屏面板; 预览屏:19英寸TFT显示屏; 内存:4GB; 硬盘:320GB; 光源:白色LED冷光源照明系统,无红外线,无辐射,不炫目; 镜头:线性CCD镜头,22,500像素; 附件:脚踏板、校正套件; 压稿玻璃:同时支持V型透明玻璃压稿台(适合古籍类)和平面玻璃压稿台(适合单页档案); 内置软件:全中文界面、书脊弯曲变形修正、数字彩色平衡、自动白平衡、手指删除、快速模式、高质量模式、防反光模式、网络固件升级、自定义水印; 附带软件:中文版专业任务式扫描软件:任务模式,扫描,批量自动扫描,浏览,批量生成,自动/手动裁切,自动纠斜,旋转,自动分幅,书脊弯曲修正,亮度,对比度,去斑点,曝光补偿,锐化,Gamma值,分辨率设定,自定义快捷键,支持参数模板。 | 1台 |
|
|
2. | 台式计算机 | 不低于以下参数: 1、处理器:Intel酷睿i7 4790 2、内存型号大小:DDR3 8GB 3、硬盘大小:硬盘容量1T 7200转 4、显示器:21.5寸宽屏液晶 5、显示类型:2G独立显卡 6、颜色:黑色 7、DVD-SuperMulti 双层刻录 8、商用台式机 注:不集成无线网卡 | 一台 | 联想、惠普、戴尔 |
|
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次招标参数要求,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2、“货物配置清单、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投标人投标时应完全做出服务承诺;
二、服务
1、检查验收:
货物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后,由供货方和招标人以及验收小组共同检验、验收。
2、安装调式:
(1)安装调试由中标供货方免费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后,按双方签字认可的技术合同及相应的规范和标准验收,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
3、售后服务:
(1)所有货物均由供货方负责免费培训、使用指导、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后中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年免费上门保修,并提供永久免费自动在线升级服务,升级时不得捆绑下载其他软件。质保期内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人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内容中提出。
(3)供货方应提供维修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要求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及充足的备品备件。
(4)供货方在接到售后服务请求时必须在接报修电话4小时内响应,8小时解决问题。
三、供货期:供货方自签订合同后,货物根据招标人需要的时间进场,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四、交货地点: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第五章 合同
1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招标人(买方): 电 话:
中标人(卖方): 电 话: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将本项目招标合同授予中标人。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在中标人投标书“采购项目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包括一般条款);
(2)招标文件说明函;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4)中标通知书;
(5)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
3、合同金额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分项价格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后附)。
4、付款条件
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提供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5、供货期
中标人应于合同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验收报告,提交招标人验收。如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按500元/天处罚。
6、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招标人(买方): 中标人(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买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①标的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负责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
②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③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④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①合格的销售发票;
②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③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④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①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②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③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卖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天内
退回。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
(十一)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第六章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书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高速扫描仪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
(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的采购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响应、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项目名称)
投 标 书
(技术标)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技术标目录
(1)详细的货物清单、型号、技术参数等;
(2)技术方案:为本项目实施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等;
(3)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
(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项目名称)
投 标 书
(商务标)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函;
(3)产品报价表;
(4) 诚信投标承诺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的招标。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编号 ”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大写) (小写) 元,供货期: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担保。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成为中标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担保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采购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2、产品报价表
采购项目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配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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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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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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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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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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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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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报价合计(大写) |
注意:1、所有设备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否则为不合格。
2、表格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投标单位盖章: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合同供货,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明光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担保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开标日期)
第七章 附件
投标担保退还声明
投标担保退还声明
投标项目:
项目编号:
我单位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到期后请汇至如下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行:
银行账号:
电 话:
地 址:
投标单位:
(公章)
备注:1、本表在递交标书时一起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担保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单位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