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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华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9 08: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财政厅【2005】18号文《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华县林业局的委托,对2016年南华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JCZB-2016 -(采购)-10。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产品名称
数量
1
泡沫灭火系统
1
说明: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       
2.3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
2.4交货地点:南华县防火办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本项目采购预算:25.93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3.4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3.5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6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6年1 29日至2016年 2月4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华县政府公务中心综合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2月 19日下午15时 00分前提交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同时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人:南华县林业局      
     址:南华县森林公安局院内(龙川镇龙坪中路嘉元酒店旁)           
联  系 人:李芝洪                            
     话:13577846182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龙川镇龙泉西路46号)
    人: 曾超
        话: 13887891313   
 
 
                                       2016 年1月28
 
防火物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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