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交警大队办公楼局部调整增加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韶关交警大队办公楼局部调整增加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韶关交警大队办公楼局部调整增加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GZCQC1602GG01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0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20-613502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直接上采购代理机构官网www.gzcqc.com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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