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XCZB23-1601078
2.3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
2.4项目规模:
郑东新区龙湖区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等项目电力排管工程包括龙源六街(龙北三路-新龙路)、龙源七街(龙北三路-龙北四路)、龙源九街(龙北三路-龙北四路)、龙源十街(龙北三路-新龙路)、龙源十二街(龙北三路-龙北四路)、龙湖外环路跨龙尾河桥等项目的电力排管工程。项目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和正在承接的项目,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3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7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3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投标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县级市)、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可采用拉杆文件夹方式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证及法人身份证;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及法人授权委托人2015年7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保险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 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2013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4.1.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股东信息;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2~4.1.8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1月28日至2016年02月0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02月03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的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优胜南路交叉口路西国奥大厦22层2209室招标部;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若组织)。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联系人: 郑工 徐工
电话:0371-63976573
传真:0371-63976221
2016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