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疾控中心饮用水监测检验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普洱市疾控中心饮用水监测检验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PCG201601008
2.2 招标内容:饮用水监测检验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 | 1 | 套 |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 交货地点: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2.5项目预算:3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条款要求;
3.2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提供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安装业绩;
3.5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备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所有货物均须保证提供正品行货;
3.6 进口设备必须具备合法的进口及通关手续 (本项目采购货物已通过进口产品采购专家论证,2015年12月15日公布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28日起至2016年2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在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6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 月 18日下午15:00时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2。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6年 2月 18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2。
7.3评标时间2016年 2月 18日15:10 时,地点为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2。
采购人:普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赵学艳
联系电话:1898790559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13769938533
传 真:0879-2132549
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207号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