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标段一、二招标二次公告
临清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标段一、二招标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清市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7-ZCG160132-010/G
三、项目情况:(批复文号:聊水农字(2015)83号)
内容 | 标段 | 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该项目涉及14个乡镇,155个行政村。共建设农用灌溉机井299眼,小型泵站3座(其中新建1座,维修2座) | 标段一 |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③标段一投标人要求为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凿井甲级 (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标段二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④标段二投标人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⑤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92.38 |
标段二 | 103.75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6日(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
2.方式:现场购买
购买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临清分公司(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领取时要求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标段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2016年0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02-26 09:30:00(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行政服务大厅,聊城市昌润路153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清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新华路
联 系 人:李安齐
联系方式:0635-2329817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 系 人:张云霞
联系方式:0635-5055609/13963007977
八、监管机构:临清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635-2421065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