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招标编号:0692-169CJM280008、采购编号:XH2015-300-①】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550万元(最高限价),财政资金。
四、采购数量: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
2. 内容: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涉案车辆拖车及保管服务(第二次)(详细见项目需求);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经营5年(含5年)以上机动车拖车及保管业务资历;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评审现场备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a.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七、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开户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号:44001863201053034613),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注:我司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18日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二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递交时间:2016年2月1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1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开标二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地址:江门新会区会城中心路3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2585338
传真:/ 邮编:529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
联系人:谭小姐(江门部) 联系电话:18026801780
传真:020-66341657 邮编:51004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66341729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点击打开链接
2.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