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园林局“平原路(华商大道-南京路)两侧20米绿地侧石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园林局的委托,就“平原路(华商大道-南京路)两侧20米绿地侧石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480号
二、招标工程名称:平原路(华商大道-南京路)两侧20米绿地侧石安装工程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原路(华商大道-南京路)
2、评审控制价:337.97万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且投标企业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质疑)。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四、标书售价:标书 200元人民币;标书不邮寄,售后不退。
五、报名、购买标书、图纸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六、购买标书、图纸地点:商丘市财政局2楼205房间;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八、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九、商丘市园林局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行业注册建造师二级资质。
注:商财采(2015)480号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中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十一、报名、购买标书时须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被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任项目经理的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若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不得有在建工程(评委现场网上查证)。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完整有效的2013、2014年两个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合法有效的审计报告且是盈利经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备查或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自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