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烂柯山合作社2015年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农业局委托,对新安县烂柯山合作社2015年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安县烂柯山合作社2015年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工程
2.2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 【2016】019号
2.3 建设地点:新安县铁门镇刘河村
2.4 招标范围:依据本工程设计农作物秸秆量处理规模为3.00t/d,拟建设工程如下:
(1)建设有效容积为31.4m³的调节池1座;
(2)建设有效容积为1000.97m³的CSTR反应罐1座;
(3) 建筑有效容积为508.68m³湿式气柜1座;
(4)建设厂区道路67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194.62平方米,围墙长度267.97米;
(5) 建筑有效容积为300.00m³的沼液贮池1座;
(6)建筑有效容积为48.00m³的沼渣贮池1座;
(7)建筑面积为31.88㎡综合设备用房、21.71㎡发电机房、19.64㎡锅炉房。
2.5预算资金:约1541900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其他等级资质和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8)拟派项目经理提供本企业注册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出售方式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农业局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623799700
地 址:新安县农业大厦六楼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3630101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