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2016-2018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航道水深考核测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口航道养护已由交通运输部批准,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国家拨付)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航道水深考核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6-2018年度长江口航道养护航道水深考核测量(下称“本项目”)
2.2 工程地点:长江口南支、南港、北槽、南槽河段。
2.3 工期要求:2016年3月1日(暂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18年12月31日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有关测量技术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5 招标内容:
(1)测量内容:
1)长江口深水航道及其延伸段:自D3灯浮下游约1700m至浏河口上海港港界线附近,全长约125km。
2)长江口南槽航道:A30灯浮上游1公里至S23、S24灯浮连线间的航道范围,全长约26.1km。
3)招标人根据有关要求委托投标人开展的其他考核测量任务。
(2)测量技术要求:测图比例1:10000,测线间距
(3)测量频次: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海洋测绘甲级或海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申请人应能自主取得长江口区域各潮位站(石洞口、吴淞、长兴、横沙、北槽中、牛皮礁、绿华、中浚、南槽东、大戢山、鸡骨礁等站点)的实时潮位资料,且应有各潮位站资料应用的有效协议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3)申请人应具有符合招标内容所需适应海区测量的测量船舶,且应在上海地区有测量船舶靠泊基地以满足日常补给需求。
(4)财务要求:有近3年(2012年至2014年,下同)的财务报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月 28 日至2016年2 月 3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人处(详细地址附后)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2)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 月 19日10时,地点为招标人处(详细地址附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唐晓峰
电 话:021-53851624
传 真:021-53857118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021- 62666043-212
传 真:021- 62274938
电子邮件:562473248@qq.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延平路支行
账 号:31001610509056000639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