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一中教学及管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潢川一中教学及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 次 招 标 公 告
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潢川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潢川一中教学及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潢川一中教学及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A包:学生计算机房电脑及相关配套设施、室外LED拼接显示屏;B包:单人固定课桌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三、招标编号:潢公采【2015】072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且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能够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3、投标商为代理商时,投标商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上门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递交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 2016 年2月3日 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七、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投标人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厂家出具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及厂商官网服务网点信息截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其它相关证件。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B包: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潢川县第一中学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689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637652838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