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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住院部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1-28 1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183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嵩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住院部综合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住院部综合楼电梯设备

  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85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预算资金:40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若生产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企业。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可以独立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塔,并提供该实验塔样梯的型式试验报告。参与投标的电梯制造厂家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生产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若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可以独立进行型式试验的实验塔,并提供该实验塔样梯的型式试验报告。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该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电梯产品的生产商或河南地区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名的,只允许第一个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3、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书:(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一份)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证书;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 
    5、电梯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并提供电梯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电梯制造商企业公章);
    6、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28日至2016日下午17:00。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250:0分。

  2、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六、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乔女士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采购人先生  联系电话:13703795959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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