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交通工具租赁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交通工具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1月28日
招标编号:NBITC—20162016G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市药品检验所交通工具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40万元/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如中标单位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业主考核合格,并报宁波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可续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车辆要求:20座车型一辆,车型为四川一汽丰田的COASTER柯斯达汽车或相等或更高购置价(以厂方指导价为准)的品牌车辆。
40座车型一辆,车型为苏州金龙汽车或相等或更高购置价(以厂方指导价为准)的品牌车辆。
驾驶员要求:具有A1驾照,驾龄5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违章记录。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般资格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服务车辆的车龄(每车车龄从行驶证发出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计算)不得超过3年;并在车辆管理方面无不良记录。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3. 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30。
5.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处。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2月2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7.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2月23日9: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日前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登记成功。
2)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直接传真(0574-87642508)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9. 采 购 人: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地 址:光华路299弄C2楼
联系人姓名:范晓红
电 话:0574-87848342
10.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10809504@qq.com
联 系 人:史涛 董初林 张啸科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 940901548000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