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的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的购置(招标编号:ZHWZ2015-713HW;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51204-002742)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完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校园安全监控项目的购置。
2、项目内容及数量:校园安全监控项目的购置一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须对所有招标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3、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上述限价为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完工期:项目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及所投设备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包括枪型摄像机、半球摄像机、集中管理平台、解码器、NVR硬盘录像机、网络键盘)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副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是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3、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29日~2016年2月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持有的第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19日9:00~9:3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2月19日9:3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380980191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0756-3361206(项目咨询)
邱会芳、0756-3361010、3361012(标书售卖)
钱小姐、0756-3361282(保证金处理)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件:(招标文件)
珠海市金湾区外国语学校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