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招标人为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所在区域:东起隆山路,西至大西环西300米处,北至北顺河路,南至南顺河路,工程全长约4500米。
2.2 建设地点:位于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总造价约128万元,绿化苗木的具体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施工及养护等要求详见采购表及招标文件说明,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均需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 2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6:30 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要求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更换)携带: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施工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等原件、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五楼)报名。市外企业须持县住建局开具的招投标备案证明原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1月27日至 2016 年2月2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月18日下午14:30,地点为 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政府采购网、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南县鸡龙河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莒南县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县城隆山路北段 地 址:莒南县城黄海路21号
邮 编: 276600 邮 编: 276600
联 系 人: 葛永明 联 系 人: 董卫芳
电 话: 13505496177 电 话: 1572598301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yzhb.good@163.com
2016 年 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