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水域鱼类生物控制水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水域鱼类生物控制水质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水域鱼类生物控制水质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为构建龙湖水域生态平衡体系,保障龙湖水域水质长期保持稳定,充分利用自然净化与水生植物、水生生物间功能上的协同作用来净化水质,通过水生植被的培育,科学选定不同鱼类生物品种,形成水下完整的生态食物链条,达到净化水体的目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3 在201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的类似项目(生态水处理或与之相似的项目)业绩;
3.4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投标报名时不提供,但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到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5号楼(商务内环路与九如东路交叉口未来国际)1单元1503室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