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永定镇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垃圾楼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永定镇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垃圾楼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永定镇小园地块定向安置房垃圾楼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6-024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
联系方式:谭先生 010-69869114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905999
5、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分包控制金额 (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用途 |
1 | 垃圾压缩箱+固定式翻斗机构 | 5 | 个 | 压缩机构与垃圾装载箱为一整体,厚度大于4mm。单箱日收运垃圾能力≥30吨 | 227 | 238 | 自用 |
液压动力站 | 3 | 台 | 油箱容积≤0.24㎡,油温≤65℃,输出压力:18 Mpa,电压:380 V,电机功率:15 kw | ||||
转运车 | 1 | 辆 | ;发动机功率≥155Kw;拉臂上装总成自重≤1900 kg,拉臂长度≥4200mm | ||||
2 | 除臭设备 | 1 | 套 | 除臭系统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排放要求 | 11 |
6、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包。售后不退。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
10、开标时间:
1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电 话:010-63905999
12、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网
13、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liujia@xhtc.com.cn
电话:010-63905999
传真:010-63905988
联系人:王珊珊(分机5925)、刘佳(分机5926)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