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原阳县财政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原国土告字[2016]1号
经原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原阳县财政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6-1 | 宗地总面积: | 54248.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解放路南侧、太行大道西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6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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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3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116116BA0002|4109416BA0002 | ||
现状土地条件:四通一平 | |||||||
起始价: | 1057.837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6年02月14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6年02月24日09时00分 | ||||
备注: | 此次出让的资产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国有资产两部分,参与竞买者须一同购买.地上国有资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具体见固定资产清单),处置价格为1119.5810万元,随同上述国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14日 至 2016年02月22日 到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2月14日 至 2016年02月22日 到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2月22日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2月22日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6-1 号地块:2016年02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16年02月24日09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公告为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原阳县财政局联合出让公告,出让的资产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国有资产两部分,参与竞买者须一同购买: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太行大道西侧、解放路南侧、河南白鹅实业有限公司北侧、中央储备粮新乡直属库东侧,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81.37亩。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起始价为出让面积每亩13万元,保底价为出让面积每13万元,竞买保证金1000 万元,竞价幅度为10万元。该宗土地拟入驻工业项目以食品加工业为主,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公顷3500万元。土地出让条件为现状(四通一平),规划设计条件为建筑密度大于等于60%,容积率大于等于1.0,绿地率小于等于20%。
2、地上国有资产:包括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等(具体见固定资产清单),处置价格为1119.5810万元,随同上述国有
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符合竞买资格的,须于规定时间前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土地竞买保证金汇出银行帐户必须为该单位银行基本帐户,不接受其它形式缴款方式。
土地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原阳县财政局,开户行:农业发展银行原阳县支行,账号:20341072500100000317551;
地上国有资产收款单位:原阳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阳县支行,账号:100107528500010003。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373-7585571
开户单位:原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原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20341072500100000317551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原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