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仪器设备、口腔综合治疗台、警用食药检测侦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实验室仪器设备、口腔综合治疗台、警用食药检测侦察设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口腔综合治疗台、警用食药检测侦察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第一包、第二包项目概况: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工作需要,对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采购。
第三包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为口腔综合治疗台,缓解医院设备缺少的局面,解决患者排队等候看病难的问题。
第四包项目概况:为推动太原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的技术建设,满足实战需求,食品快检技术室可开展具有食药环侦特色的基础专业技术手段检测项目,涉案食品利用快速检测技术和新型技术平台,切实提高主动发现犯罪线索的能力和科技水平。故新建食品快检技术室,有效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如何快速检测可疑食品这一技术“瓶颈”。
第五包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中仪器设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主要用于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
第六包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中纯水系统主要用于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用水的供给,研磨机主要用于食品检验中样品的前处理,冷藏冷冻保存箱、低温保存箱及药品保存箱主要用于样品的留样及标准品的保存等。
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六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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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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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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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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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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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溶剂萃取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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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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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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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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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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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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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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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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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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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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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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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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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场电泳以及凝胶成像系统(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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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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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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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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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数据管理与分析一体化平台(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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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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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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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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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低温冰箱(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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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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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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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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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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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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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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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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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综合治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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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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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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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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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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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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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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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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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食药检测侦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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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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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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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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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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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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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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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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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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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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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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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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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仪(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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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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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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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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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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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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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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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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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系统(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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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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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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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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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机(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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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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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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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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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冷冻保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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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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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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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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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温保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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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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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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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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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保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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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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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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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编号:2016(2015)-17-9-G
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属于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属于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0)投标产品如属于计量器具,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11)投标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或所投产品的卫生评价报告及备案凭证;
(12)第四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①“警用保健品化妆品有毒有害物质勘查箱” 中的全部检测试剂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比试验认证报告;②所投“警用便携式食品药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国家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须涵盖重复性。
(13)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19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第四包样品提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0日 上午 08:00—09:00
(2)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携带“警用便携式食品药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仪”样机,中标后由使用单位封存做为验收依据。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路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第二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89号 邮编:030012
联系人:高润年 联系电话:13934519339
第三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72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吕 亮 联系电话:13509734058
第四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侯家巷19号 邮编:030001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15103516066
第五包、第六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邮编:030031
联系人:郭彦彬 联系电话:0351-7827967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政府采购网"http://guoji.caigou2003.com/">政府采购网/" ignore=1>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