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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设计(原教育局大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设计(原教育局大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设计(原教育局大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经建-2015-1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026664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02666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丘小姐0760-88363800

代理机构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山市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改造工程设计(原教育局大楼)1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开标时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无原件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原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报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2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伟达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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