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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15:0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楚雄市教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NTTCG2016007)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3、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
名称
数量
单位
产品质量规格要求
配送要求
A1
大米
530000
公斤
密封包装,粳米二级,当年或上一年的新米,不能有陈米;色泽光亮,不发黄、发霉、虫蚀。无任何添加剂。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为准。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检测标准(GB1354—2009)。
各学校食堂(具体详见“第五章”标段划分情况表)                                  
A2
500000
A3
525000
B1
面(面粉、挂面)
10500(面粉)
公斤
面条,行标一级,密封包装,色泽光亮,无异味,无任何添加剂,不发霉、发黄、虫蚀。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为准。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各项指标达国家检测标准(LS/T3212—014)。
面粉,国标特制二等及以上,色泽光亮,不发黄、发霉、虫蚀,无任何添加剂。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为准。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GB1355—6)。
72000(面条)
B2
3000(面粉)
150000(面条)
B3
18000(面粉)
59000(面条)
C1
食用植物油
62000
菜籽油,等级为国标三级,非转基因(外包装有明显的非转基因标识或原料上明显标注由非转基因原料加工)、具体数额以实际采购额为准。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明确载明质量等级(GB 1536-2004)。
C2
66000
C3
54000
注:投标单位可就上述标段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若投多个标段的,在同一产品(分别为:大米、面、食用植物油)中,中标数量不得超过两个标段。
采购预算:A1标段:2968000元 A2标段:2800000元   A3标段:2940000元
                 B1标段:592500元 B2标段:1140000元   B3标段:532500元
                 C1标段:620000元 C2标段:660000元   C3标段:540000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A1、A2、A3、B1、B2、B3、C1、C2、C3标段: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具有粮食及粮食制品及食油制品的采购、销售、配送、副食品、农副产品等经营范围。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5.3、供应商应为食品的直接生产加工企业或经直接生产加工企业授权委托经营销售的食品经销商(提供授权证明);
5.4、提供“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5.5、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具有相关资质机构提供一定时期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并通过“QS”食品质量认证;
5.6、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现有最新的国家标准及现有产品质量标准且所生产加工或销售的食品的直接生产加工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5.7、投标人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且中标后,每次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60%;
5.8、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内有定点售后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技术、服务、仓储、配送的条件与能力,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能稳定供给,仓储能力须达到2个月的使用量。
5.9、投标供应商所投粮油的生产企业应当拥有1名及以上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证书;拥有基本的粮油检化验设备和1名及以上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检化验人员证书。
5.10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承诺;
5.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粮油品种及质量标准
6.1统一供应的粮油为非转基因产品。
6.2统一供应的粮油品种为:大米、挂面、面粉、食用植物油。
6.3粮油质量标准统一为:大米,国标二级及以上;挂面,行标一级品;面粉,国标特制二等及以上;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国标三级及以上。
6.4供应的粮油必须为包装成品粮油,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
6.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样品供现场检测,样品质量要求必须按照参数标准或优于参数标准;其中大米、面粉、挂面分别为1千克独立真空包装;食用植物油1升,玻璃瓶包装。各种样品要求投标人注明品名、标段、项目编号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包装。
7、供货时间周期及地点:
7.1、供货时间周期:供货周期为不超过两个月供货一次,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约定。
7.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中标人按供货明细表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年 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8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09:30止。
1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每标段。
11、开评标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开标厅。
12、招标人:楚雄市教育局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878-3020536 
13、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人:高健
电话:0871-65895558
传真:0871-65895558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13561536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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