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烟草系统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投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市烟草系统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投保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开封市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全市烟草系统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投保项目;
2.2 项目编号: HXZB20151262;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2.4 投资总额:约110万元;
2.5招标范围:开封市烟草系统财产保险及车辆保险承保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必须在开封市(包含五县)设立分支机构(不含代理点、出单点、临时店等),在开封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同一保险公司及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含代理点、出单点、临时店等)视为一个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 投标人承保过类似保险项目经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
3.4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5亿 元。
3.5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含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在有效期内);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 2016年2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室19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开封市公司
电 话:13619813830
联系电话: 13403780984 13723229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