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WLZY-2016-ZG010
2. 项目简要说明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购置高速扫描仪,非接触式扫描仪,电子卷宗制作终端,卷宗装订机
等设备(详细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2 采购范围: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合格的全新产品。
2.5 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7 包的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高速扫描仪、非接触式扫描仪、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的专项授权书或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
3.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3.6 供应商应出具有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8 本项目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 谈判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01月27日至2016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产权交易办公室报名(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同时领取谈判文件。
4.2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所有供应商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高速扫描仪、非接触式扫描仪、硬盘录像机、交换机)的专项授权书或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制造许可证,供应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期间),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授权文件(文件可为复印件,审验后退回),并留存二套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谈判时必须出具授权原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新华西路556号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377-67778856
网 址:www.nywlzy.com
采购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南阳市车站南路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380377969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郑汴路建业置地广场A座东单元12层048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650923 13503908097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