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全自动智能录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全自动智能录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91600116
二、 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全自动智能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柒佰元整(¥453,700.00)。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供应商资格:
1.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录播服务器、录播管理系统、智能导播系统软件、智能跟踪软件)的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 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 现场勘查证明原件。
下载:勘查证明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赖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电话:0753-2200228 | 电话:/ |
传真:0753-2270818 | 传真:/ |
联系地址: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A栋三楼 |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 |
邮编:514021 | 邮编:/ |
十二、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