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10: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金州新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金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金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2015120049
1.3采购预算:182万元(本项目设置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在开标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招标内容:
尿动力分析系统一套、肌电图诱发电位仪、激光/脉冲光工作站(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注:1)、本项目所投产品(激光/脉冲光工作站、尿动力分析系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其他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2.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招标文件获取
3.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金州新区政府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会员登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3.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
3.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6年 1 月27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止,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售。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2月24日13时00分—13时30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4日13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6年2月24日13时30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10投标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4.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第8开标室。
招标人:金州新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联系人:翟庆辉、张立建
电话:0411-39728170-9054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第三中心支行
帐 号:8006 0120 8029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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