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至2017年度工程项目咨询入围单位项目招标文件(一、二、三标段)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通知:
一、本项目(一、二、三标段)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定于2016年2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不变。
二、本项目(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转账形式递交的,2016年2月5日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如逾期不递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三、本项目(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要求诚意金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改为:诚意金的递交时间:转账形式递交的,2016年2月5日17: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如逾期不递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四、各标段招标控制价如下:
一标段: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万元;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万元;
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
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0万元。
五、本项目(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文为:
4.1.2 | 封套上写明 (商务标) | 投标人名称: 项目 标段(商务标)投标文件 在 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现修改为:
4.1.2 | 封套上写明 (商务标) | 投标人名称: 项目 标段(商务标)投标文件 在 2016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六、一标段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原文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3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不包含去掉的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2)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 (3)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 注:不足1%部分采用线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现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3 (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不包含去掉的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2)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 (3)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 注:不足1%部分采用线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以上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以下的投标报价(不包含去掉的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b、当进入商务标部分评审的投标单位数量在5家及以下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满分30分; (2)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 (3)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 注:不足1%部分采用线性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该投标单位最终的投标报价得分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项目的投标报价得分×10%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的投标报价得分×90% |
七、一标段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文为:
10.2 | 投标报价方式 | 固定价格。采用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 |
现修改为:
10.2 | 投标报价方式 | 固定价格。采用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 |
八、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原文为:
“3.2.1 本次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采用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
现修改为:
“3.2.1 本次投标报价为固定价格。采用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
九、一标段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五条 咨询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原文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即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费用 万元。”
现修改为: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即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的工程咨询服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费用 万元。”
十、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原文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每个工程咨询项目服务费用 (小写: 元)进行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咨询工作。”
现修改为: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报价为 (小写: 元),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报价为 (小写: 元),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咨询工作。”
十一、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原文为: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现修改为:
投标报价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以下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 | 大写: 小写: |
项目投资额估算1亿元及以上的单个建筑项目(单个立项审批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等内容) | 大写: 小写: |
相关修改按此执行,其余不变,特此通知!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