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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7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沂水县院东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院东头镇驻地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589652398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468143777       0539-2587999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3.2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03

3.3采购计划编号:ZC-2016-023

3.4合同估算价:投资约800万元。

3.5计划工期:一、二、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6月底。

3.6招标内容: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三标段为项目监理。

四、             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一标段为土地平整和灌溉与排水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为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投标企业须具有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参加项目工程投标,应持有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证明、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一个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项目工程,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标段为项目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年审,投标人拟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事宜: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须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请携带以下证件:

一、二标段:(如投标企业同时具备两项资质,报名时需提供两套不同的注册建造师及班子成员)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6、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参加本次投标的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7、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8、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管理班子成员需提供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5年度,准确到个人)、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9、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0、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1、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沂备案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注:投标企业报名,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须明确参加开标和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则该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和施工,不得更换,直至项目终验

三标段: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监理本工程的总监(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项目总监、或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必须暂押在招标人处,工程竣工结束时返还)。

5、由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携带以上证件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事宜,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并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留存,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申请书”字样及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审查申请书,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开标室(双成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9:00时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成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一标段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30000 元人民币)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30000元人民币)

三标段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人民币(2000元人民币)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5年度市级投资院东头镇田家峪村等6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201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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