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公园管理办公室龙泉市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日常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龙泉市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日常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龙泉市公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就龙泉市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日常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卫生保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龙泉市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日常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ZJZW2016—00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人民广场地下停车128个车位。详见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6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三级以上(含)物业管理资质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可传真);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2016年2月15日16:00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1210251009200020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八、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2月15日16: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26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1210251009200020230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2 月16日 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定于2016年2 月16 日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1日17:00前向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2016年2 月2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lqztbzx.com、http://www.zjzfcg.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公园管理办公室
(2)代理机构: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6758
龙泉市公园管理办公室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6日
附件信息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