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公安局关于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叶县公安局关于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6-GB-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防弹头盔、防弹衣等,具体内容相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
6.防弹头盔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列装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提供防弹头盔漆面盐雾、霉菌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7.防弹衣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2015年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8.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9057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箱:sxgcgl0375@163.com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结余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6-GB-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防弹头盔、防弹衣等,具体内容相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
4.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
6.防弹头盔生产厂家必须是公安部列装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提供防弹头盔漆面盐雾、霉菌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中国兵器装备特种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双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7.防弹衣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2015年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生产企业公章);
8.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9057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箱:sxgcgl037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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