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2016年1-6月暗杆型软密封闸阀-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1424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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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方小姐0592-2297861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6年1-6月暗杆型软密封闸阀 | ||
来源: | 非市级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软密封闸阀(PN10) DN80- -DN400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应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人民币以上;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营业执照未显示注册资本的,须提供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阀门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原厂自主生产。 3. 投标人2014-2015年期间,投标产品在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或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供水企业一个供货期内(供货期最长为1年)销售业绩或单笔销售业绩金额不小于150万元,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经采购方确认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或购销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必须加盖业主公章(业主盖章后的证明文件只能是原件,再次复印无效)。 4.投标人必须提供一份2014-2015年期间内,经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检测的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GB/T 17219-2001》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在厦门应配备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若有必须说明其机构配置和服务范围;若在厦门无售后服务机构必须详细说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响应时间、到场处理时间、质量(故障)处理时间。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一台DN100的内部结构1/4剖视的软密封闸阀。样品将作为评审依据和验收依据。 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 传真:0592-2212277 | ||
采购文件售价: | 500元/份。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02-25 9:00:0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