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马栏林场市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马栏林场市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MC2015-196(招标编号)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MTGXM-201512215314号采购详细计划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马栏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京市门头沟区马栏林场市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项目MC2015-196
招标内容:马栏林场市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改造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马栏林场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3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375243.58 元。
其中: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合价为: 1137872.94 元;
措施项目合价为: 133706.48 元;
其他项目合价为: 0 元;
规费合价为: 57415.15 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标报价高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4.1下载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6 年1月22日9:00至2016年2月5日17:00(休息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作量清单下载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4.3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1) 参加本项目首先要取得我中心认证,认证事宜请登陆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2)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工作量清单,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传真至项目人:高奉雯,传真电话6180515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2月25日9时30分,
开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一供应商代表进入现场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二人。
5.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须为原件,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内容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完全一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未按5.2、5.3要求提供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财经报》上发布。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银证转帐、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年2月19日前将款项交到指定帐户(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马栏林场基础设施改造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6.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5、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供应商须持投标保证金交(汇)款凭证到“投标保证金核查处”核查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提交投标保证金后请与采购中心财务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
6.6、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
7. 投标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凡是已向本中心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门头沟区马栏林场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马栏林场
邮 编:102300
联 系 人:李志鹤
电 话:13641231291 传 真:010-6981838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邮 编: 102300
联 系 人: 高奉雯
电 话: 010-69828192
传 真: 010-61805154
网 址: http://www.bjmtgcg.cn
开户名(全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门头沟区支行
帐 号: 11001009500053001308
2016年 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