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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14-2015年度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二、项目编号:WCH15345

三、采购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警械设备、数字化远程执法取证系统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一标段:档案柜

二标段:数字化远程执法取证系统

四标段:电子类办公设备

五标段:警械设备

五、交货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供应商可以为代理商或制造商;若为代理商时,必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授权函;其中五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中必须明确有“警械器材的经营许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注: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5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十一、采购人及联系电话:

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373-3769177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名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73-3695118

十三、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检察院:0373-5121081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十四、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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