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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6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道路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PGC-2016-015

2.2建设地点:西平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平县工业大道东段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西平县金凤大道东段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西平县万华东侧南北路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含桥梁)

第二标段:西平县万华西侧南北路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立兴食品南东西路西段;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瑞平水泥厂门口至柏国大道道路、排水、交通及路灯工程;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01211以来,投标人完成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项目不少于一份;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6)投标单位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告知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所附查询函一致)

5)投标单位2012 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有盈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126 2016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工程项目:

  施工标段: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拟派项目总监资质证书、职称证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身份证到场,否则不予报名

4.4授权委托人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4.5报名联系电话需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电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6126 2016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费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形式和金额: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平县支行      

帐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二标段:500000.00元;     

第三标段:20000.00元;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平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968347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吕女士                        

   话:15978847094 

 监督机构:西平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话 : 0396-6221502                 0396—6269993

                             

                                      

                                                     2016年1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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