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布尔哈通河城区段防洪标准复核及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安图县布尔哈通河城区段防洪标准复核及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
(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安图县布尔哈通河城区段防洪标准复核及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已由安图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业主为安图县水利局,委托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LYCG2016-005
2、招标项目内容:编制布尔哈通河城区段防洪标准复核及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安图县明月镇
4、招标预算金额:3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工程规划咨询甲级;
5.3拟派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发售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时需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安图县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五楼)。
7.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水利局
地 址:明月镇
联系人:商宝祥
电 话:13304469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祝燕涛
电话:0433-5812769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