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类招标公告
河南省荥阳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类经相关部门批准, 由郑农开[2015]35号批复,现已具备招投标条件。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现委托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河南省荥阳市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省本级第二批土地治理项目物资类
2. 建设地点:荥阳市
3. 招标编号:荥财公开招标【2016】005号
4. 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施工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水泵及水罐购置与安装;
第二标段:滴灌设备及喷灌设备购置及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物资经销商,要求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能提供合格工程物资,经销商须具备相关设备厂家授权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赔青、民事、协调群众关系等工作。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月26日—2016年2月1日上午8:30分—11:30时,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址:荥阳市康泰路与三公路交叉口向东200米锦绣佳园北门;
3、招标文件出售: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完税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亲自到场报名)、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相关设备厂家授权书。
上述证件审核原件并留复印件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6462345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