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灵宝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
1.2 招标编号:HN/LB16-005;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内容:水源热泵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的设备购置及安装;机房等辅助设备、管道、室内外管道系统等安装;供回水井钻井及管道、电力配套设备的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6建设地点:灵宝市尹溪路中段
1.6工期:50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2.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5投标企业须具有100万以上中央空调安装工程类似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8013室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制造商的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可提供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013年以来100万以上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需提供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图纸押金500元/份(未中标单位携带图纸退还押金,如缺页或损坏图纸押金不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2月1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7天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398335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同德酒店八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伍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669222 13663087886